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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對於瑪麗醫院接納手術室暫停個案調查報告的回應



本會歡迎調查小組向醫院作出的四點建議。我們期望,報告的內容和結論可以完善地向公眾釐清醫生當值的責任。

對於有醫生於當值時擅自離開崗位,未能照顧 正在接受緊急手術的病人,而且無法準時協助其他當值醫生完成手術,本會對有關做法完全不能接受。作為香港醫生工會一員,我們實在有必要作出回應,指出謬誤,以正視聽。

醫生在工作期間,尤其在當值期間應召,基本的要求是「病人優先,回應召喚」。此為醫生由第一年醫學院訓練已被反覆教授的常識。事件中前線的醫生因病例複雜而求援,上級未能增援的同時亦沒有安排替補方案,即未有負上當值的責任。無論在任何機構執業,這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對於盧寵茂敎授以在公立醫院做全職作為懲罰的說話,本會認為,此言有矮化公立醫院醫生之嫌,實屬極不恰當。對於一眾為市民健康而盡忠職守,夙夜憂勤的公立醫院醫生非常不公道。本會認為任何醫生在服務公眾時,不論在公立或是私家醫院工作,都應該本着相同的專業操守,以最佳的技術和最高的道德服務市民。在公營醫療機構服務,絕對不應被視為次等工作或苦差;相反,應視為在不同付費模式下為不同階層市民服務的機會。對於盧敎授的片面說法,本會深表遺憾。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2018年1月8日

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聲明


聲明

 

近日有社會意見評論公營醫生專業操守問題,不但令部分前線的醫護人員感到焦慮及沮喪,而且嚴重影響工作情緒。同時,本會亦相繼收到會員就有關公營醫生專業操守問題的查詢及表達意見。本會認為事態嚴重,當局必須正視。 本會現重申以下立場:-

 

1. 香港公營醫療系統是專業團隊的模式運作。所有對病人作出的醫療決定理應視為團隊的集體決定。因此,當有醫療事故發生時,病人的醫療責任不應該由個別醫生獨力承擔 ,管理層尤其責無旁貸。

 

2. 香港公營醫療系統為全港市民提供醫療服務,負責醫治和照顧各類的病人。由於任何人士均有使用公營醫療服務的權利,工作量並無上限,前線醫護人員要承受巨大的工作壓力。因此,若是對公營醫療系統出現的問題作出批評的話,應該需要考慮實際的情況。

 

3. 香港公營醫院是香港主要的專科培訓機構。事實上,醫管局轄下醫院中約有三成醫生正接受專科培訓。若用專科醫生標準來判斷受訓中的醫生專業水平,實在有欠公允。

 

4. 香港公營系統有資源局限性的問題。社會往往選擇採用海外標準來判斷醫生個人專業水平;卻無視公營醫療系統內因資源不足引發的根本性問題。海外指引一向不考慮個別地區的實際情況,而不同國家和學會對同一病症所發的指引時有差異,加上醫管局內部指引與國際間指引亦常不符往往令前線醫療員工感到無所適從。但令人遺憾的是,每當病人或其家屬在醫療事故追究醫療責任時,前線醫護人員往往要負上全部責任,做法極為不妥。

 

5. 有鑑於此,本會強烈要求當局應向所有員工承諾提供法律保障及支援,包括負責一切因合理地醫治及照顧病人之後所引起的法律訴訟和紀律聆訊,從而減少前線人員面對的工作壓力。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2016年7月16日 星期六

HKPDA 在七月十六日的聲明



聲明
對於未能通過《香港特區政府二零一六年醫委會改革條例草案》,本會的聲明如下:

一, 本會一向支持改革醫委會, 亦贊成增加業外委員以監察醫委會運作。 本會亦認同研訊時間過長問題必需解決;

二, 本會反對通過政府草案,是由於草案不但未能有效解決問題, 亦不能回應市民訴求。部份條文破壞香港醫療系統, 影響深遠;

三, 我們認為今次事件, 沒有勝方。政府和業界的聲譽受損, 醫患關係亦受破壞;

四, 今次事件,業界亦應自我反省。本會今後將積極聯絡業界,政府和病人組織三方,主動提出改革方案,回應病人訴求,修補醫患關係。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二○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2016年7月8日 星期五

致高局長的公開信

致高局長的公開信

高永文局長:

我們都是在公立醫療工作的醫生,平時絕少參與政治議題,但這次醫委會修訂,使我們十分擔憂,無法不站出來捍衛香港未來的醫療生態。姑且不論政治色彩太濃的第4條修訂,請你再三考慮另一條梁家騮議員稱為「無法退讓」的第11條修訂。

相信你會同意經此一役,市民將來到醫委會投訴的個案必會大增,在醫療界與病人組織撒裂的情況下,我們所有同事都有心理準備會面對更多的壓力。但是,能否在醫委會得到公平的審訊,是我們不能不極力保障的。觀乎現今的第11條修訂,若將來無法確保民選醫委會成員主持研訊會議,同事們將被迫奉行「Defensive Medicine」。這樣的後果,是香港的醫療生態美國化,公立醫療的成本將幾何級數上升,香港引以為榮的低成本高效益公立醫療體系恐不復存。

你本醫生,亦在醫管局工作過,當知我等所言非虛。我們知道病人組織並不反對取消第11條修訂,惜有政府官員以個人意志,犠性香港整體利益,我們要求你拿出作為負責任政府官員的良知,取消第11條修訂,維護醫委會的公平審判。

敬祝
公安!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前線醫生聯盟

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

HKPDA在七月七日的聲明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現就立法局七月六日醫生註册草案二讀討論發出聲明。

社會各界多次指出現時草案存有不足,既不能真正改善現時醫療事故投訴機制的問題,亦破壞了醫學界及醫委會的專業自主。

可惜,政府漠視業界提出的各項建議,拒絕繼續討論和改善草案,為求倉促通過草案,高調公開指責及抹黑醫生,破壞病人和醫生之間互信關係。

對於某些對梁家騮於立法會二讀討論時表現的批評,我們認為梁議員竭盡一己之能,向立法會各議員解釋草案爭議之處,爭取更多時間讓社會各界繼續討論。

本會全力支持梁家騮議員,就草案與政府商討,為市民大衆爭取最佳的福祉。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

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就《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之聲明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就《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之聲明

對於倉促提交立法表決 《2016年醫生 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本會深表遺憾。
本會重申以下立場:

1) 本會一直支持醫委會改革,加快投訴調查及紀律研訊,從未反對加入業外委員。

2) 本會堅持醫委會委任和經公開選舉所產生的委員的比例維持1:1,同時歡迎其他能達致上述原則,而政府丶議員和病人三方均接受之可行方案。

3) 本會已經在維持1:1比例原則下向政府提出多項建議和讓步,可惜未被接納。

4) 《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由提交立法會至今只有四個月的時間。  時間倉促,業界和市民尚且未有機會就最具爭議性的醫委會會組成改革進行充份討論,更遑論取得共識。政府要在此時強行通過草案,硬要把市民和醫生放在對立面之上,本會對此深表遺憾。

5) 救急扶危乃醫生之天職,本會反對政府以「改革」為名,操控醫委會為實,為輸入不合水平的非本地培訓醫生鋪路。

6) 香港醫療水平能否守住,還看各立法會議員的一票,立法會議員的職責,理應是仔細審議法案,而非明知法案中隱藏魔鬼條款而置之不理。 請各位立法會議員看清事實,以手中一票阻止政府強行通過草案,讓政府、市民及醫生回歸談判桌上繼續討論。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謹啟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6月9日 星期四

四十歲前退休



各位朋友:

//​小弟會在今年六月中,四十歲前退休!完滿結束兩年公會會長的任期,會章規定會長任期最多只有兩年,公會不能有「華人永遠會長」,這是最好的規則,我支持輪換制度,也要以身作則退下來。

我想感謝 HKPDA全部會董、各位前會長、醫生朋友們、傳媒記者朋友和太太。 我仍然會留在公家醫院服務市民,有緣再會。//

詳情請看今期週刊專欄,或等星期日足本網上版。

祝新會長工作順利,祝各位身體健康、端午節快樂。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會長 
陳沛然醫生敬上

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某議員在公院特事特辦事件



今晚本人在踢波期間,收到了很多記者朋友的電話,查詢關於某議員特事特辦事件,未能趕及一一回覆,請見諒,我在這裡公開回應:

  1. 以往有不同的醫生護士向我訴苦,說某某大人物、某某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 當自己、家人或朋友在病房或門診時,遞上咭片或是給高層打電話,給前線醫生護士做成無形的壓力,這不是單一事件。
  2. 本人對於管理層一而再、再而三將責任推給前線,表達強烈不滿。根據臉書 HA Secrets 同事在六月二日的爆料,提及 「DOM 和高級醫生當佢係貴賓特事特辦」,DOM 即是 Department Operations Manager 部門運作經理,是護士很高的職級,屬於醫院高級管理層。所以報導指出醫院發言人回覆「醫院及部門主管並不知悉事件」,令人誤會是前線員工的問題,這是不公。
  3. 作為有特殊身份或知名的人士,應該主動拒絕任何特別安排和厚待,就是避嫌。將責任推給診治和幫助你的醫生護士身上,是不義的行為。
  4. 為了保護前線醫生護士,我在這裡呼籲如果同事遇到有任何人,向你遞上咭片或透過高層的電話給予壓力,請向公會舉報有關行為,發電郵或臉書留言也可,公會網址為http://bit.ly/HKPDA

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HKPDA 重申對《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之立場



各位醫生會員:

1. 本會一直支持醫委會改革、加快投訴調查及紀律研訊,並從未反對加入業外委員。

2. 本會建議醫委會之委任委員和選舉委員維持1:1比例,同時歡迎其他能達致上述原則,而政府丶議員和病人三方均接受之可行方案。

3. 本會從未向政府提出由會董選出委員的方案。相反,本會委員全體反對「董事票」,「4-2+2 董事票」方案並非由本會提出。

4. 本會建議的「4-2+2」方案,乃因應政府加入4名業外委員而提出之改良可行辦法。「-2+2」是將2名委任醫生,轉為由醫生「公開」選舉產生。

5. 至於改革後16名選舉委員的產生辦法,本會建議相關之醫學組織盡快向其會員啟動討論、公開咨詢、及認真考慮發問卷或以投票方式收集意見。

陳沛然醫生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 會長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