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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8日 星期二

公務員加薪,二判商是否要跟隨?






關於公務員可額外加薪3%事件,近兩天有很多醫生找我,連我把寄往醫管局查詢的信放上網頁後,短短一天已經有超過1000人瀏覽,破了我的網站紀錄。

在2015年7月16日財委會通過公務員加薪撥款申請,以26票贊成,9票反對,通過項目,反對者包括社民連、工黨、人民力量、街工議員梁耀忠,及醫學界議員梁家騮等人 [註10]。

在2015年7月27日食衞局回應傳媒查詢,政府沒有政策規定所有資助機構必須把員工的薪俸結構與公務員的薪級表掛鈎,只有資助學校的教學和相關人員例外,而其他資助機構,包括醫管局及社會福利機構,其僱員的薪金一般不會與公務員薪酬掛鈎,而是由資助機構自行決定僱員的薪酬水平 [註11]。

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六項因素,即:
(1)從薪酬趨勢調查得出的薪酬趨勢淨指標 [註12] ;
(2)香港經濟狀況;
(3)生活費用的變動;
(4)政府的財政狀況;
(5)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
(6)公務員士氣。 [註2]

東方日報2015年6月9日報導,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指目前薪酬調查方法,「仲沿用緊30年前嘅方法」。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拒絕透露加薪幅度的計算方法,重申政府每年均參照當前多項數據,非「科學化的方程式」[註13]。

我也想問:
(問一) 我翻查近9年來的政府紀錄,假設當2007年有$10000人工,每年薪酬調整如上圖, 到 2015年的今天9年來人工增加大概是$14000,即只增加了 36 - 41% [註1 至9]。
其實自2007年來,衣食住行的食和住都貴了超過兩倍,其實公務員的人工是否真的追得上通漲?

(問二) 想想為何當初政府要把公營服務外判?是為了成本外判?是為了連責任也外判?
其實很多政府外判商已明言員工薪酬已與政府公務員薪酬脫鈎 [註11],又有誰會為其他資助機構(包括醫管局、大學及社會福利機構)的僱員,監察薪酬調整機制呢?

(問三) 究竟有幾多人知道什麼是HA1HA2呢?

我在今年三月和七月已去信醫管局積極跟進相關程序。各位同業,大家關心額外加薪3%外,我也希望大家也多關心香港,例如:
各位醫生朋友,醫生的光環,不是因為尖子、不因高薪厚職,而是市民社會給我們的,請不要做個離地的醫生啊。[註14]

陳沛然醫生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


備註:



公務員薪酬調整新聞公報:
[註1] 二○一五至一六年度
[註2] 二○一四至一五年度
[註3] 二○一三至一四年度
[註4] 二○一二至一三年度
[註5] 二○一一至一二年度
[註6] 二○一○至一一年度
[註7] 二○○九至一○年度
[註8] 二○○八至○九年度
[註9] 二○○七至○八年度

[註10] 東方日報2015年7月16日報導
[註11] 經濟日報2015年7月28日報導
[註12]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網頁
[註13] 東方日報2015年6月9日報導
[註14] 醫生的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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